权力分散
权力分散
权力分散是指职权在不同层级的公法法人之间转移的过程。这一概念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领土权”的分散,即行政区划内的权力分配;二是“技术性”权力分散,涉及具有公法法人地位的公共实体之间的职权转移。
分类
Dennis A. Rondinelli 和 Rachid Ouedraogo 认为,权力分散可分为四种不同类型:
1. 行政分权(权力下放)
2. 功能分权(委托权)
3. 政治分权(归属权)
4. 结构分权(私有权)
法国的权力分散
法国历史上曾是单一制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行政体系。首都巴黎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偏向性的政策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因为它阻碍了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地方分权运动
地方分权运动(décentralisation)旨在赋予地方行政单位独立的职权,使人民能够选举自己的权力机构,并确保整个领土上的公共权利平等。权力分散使得决策更加贴近民众,有利于推动社区民主。与此相对的是权力下放(déconcentration),这是一种通过将中央行政部门的部分职责转移到地方,如省长、省级公共服务负责人及其下属,以提高国家运行效率的做法。法国的第一批地方分权立法(Lois Deferre)是在1982-83年由皮埃尔·莫鲁瓦政府实施的。这是继戴高乐将军的“区域化”计划(1969年公投未获通过)后的一次尝试。1982-83年的地方分权运动起源于副总理奥利维尔·吉夏尔在报告《一起生活》中的提议,尤其是因为1977年新政治气候下的市政选举胜利。让-皮埃尔·拉法兰在2002年至2004年间重启了地方分权改革,这被称为地方分权的第二幕。尽管如此,许多人对改革的效果感到失望,因此提出了第三幕的需求。权力分散的一个优点是它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更接近人们的实际需求。然而,由于地区间资源和决策可能存在的不均衡,这也可能导致新的区域间不平等现象。
去中心化
去中心化(décentralisation)一词也可以用来描述一种土地规划政策,目的是减少巴黎及其周边地区在地区发展中的比重。另一个相关的政策是“工业分散”,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试图鼓励工业离开巴黎地区,参与外省的“外援建设”。这一政策后来遭到了“地方发展”支持者的强烈批评。在法国,地区间的巨大差距导致了这种去中心化的政策。法兰西岛大区聚集了绝大多数人口和经济活动,而外省的许多地区则面临着严重的废弃问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雄心勃勃的土地规划政策,这得益于土地规划和区域事务委员会(DATAR)的成立。这种去中心化是通过建立平衡的城市群实现的。
参考资料
权力分散:分权的误区.中国政治学.2024-11-20
权力分散的途径为.百度教育.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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