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
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原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口岸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实现了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
山东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
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执法依据主要是“四法三条例”:即《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
山东检验检疫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全省系统所有分支局全部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6个分支局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山东检验检疫局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荣获“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质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拥有国家级青年文明号9个、省级青年文明号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