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飞行事故,是新中国空军建军以来一次极为严重的飞行事故,发生在中国飞行历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反面教育意义的时间点——1994年6月24日。这一事件不仅给中国空军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为后来的飞行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提供了深刻的反思和教训。
事发经过
1994年6月24日,驻滇空军航空兵第*师*团组织14架飞机进行跨区机动训练,任务航线为在
四川省与湖北之间飞一个往返。四川境内由驻川空*师指挥所负责(航天英雄杨利伟当时在飞行值班室担任飞行值班员),该团跨战区机动训练由崔守昌代理师长带队,14时29分,14架飞机编成4个梯队从四川某机场起飞:
2架
歼教-6编双机第一梯队,12架
歼-6甲编成3个四机梯队
15时54分,机群在湖北某机场完成着陆。
15时45分,四川返航机场及周边广大地区气象开始变坏,预报可接收降落时间不得晚于17时45分,最多允许到18时(晚一分钟都不行)。
16时09分,在上级指挥所催促下,双边机场同意放飞。
16时24分-59分,4个梯队陆续从湖北某机场起飞返航。
17时36分,第一个歼教-6编队返航降落到
四川省某机场。此时,主降机场、备降机场及附近所有军民用机场均被强雷雨、大风覆盖。
至18时,四川某机场15分钟内记录降水量达13.2毫米,后续各梯队被迫在12-14米/秒的大顺风状态下强行着陆。
17时56分、59分和18时10分,三个梯队完成着陆,降落过程中失事3架。
三批3号机,冲出跑道尽头275.4米,左偏96.8米,反扣在护场沟内,飞机报废,飞行员牺牲。
三批4号机,冲出跑道尽头573.1米,停在稻田水渠上,飞机报废,飞行员负伤。
四批3号机,坠毁于离机场31.5公里处一座
标高1005米的山头上,飞行员牺牲。
“6.24”重大事故,牺牲飞行员2人,损失飞机3架,除失事的3架飞机外,其余9架飞机的
雷达罩、
发动机等部件均不同程度遭雷击、大雨损伤。
事故原因
指挥决策失误:广空指挥所战勤值班人员严重违反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急躁蛮干,气象掌握失职,指挥决策失误。在降落地区均为恶劣雷雨天气覆盖时,未果断命令空中飞机返航。
岗位职责不熟:某师指挥所战勤值班人员从
航空工业成飞厂试飞大队调入该部时间不久,岗位职责不熟,甚至不知道部队转场必须要有备降场的规定。工作不认真细致,没有尽职尽责,事先未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气象。
天气因素:四川返航机场及周边地区突遇强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给飞行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人员评价
驻滇空军某师某团,作为全军闻名的夜航尖兵,其飞行技术之精湛、飞行作风之泼辣、战斗意志之顽强,在军内外都有着极高的声誉。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他们长期肩负着对越防御和作战的重任,每一次任务都是对他们技能与意志的严峻考验。然而,正是这样的历练,铸就了他们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
在1994年6月24日的飞行事故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恶劣气象条件,参训的飞行员们展现出了超乎寻常的勇气和决心。他们深知,在城市上空飞行,一旦失控,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因此,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坚持与抗争。空中闪电的多次袭击,让多架飞机的蒙皮被击穿,飞行姿态急剧变化,但飞行员们却处变不惊,凭借着扎实的飞行技术和顽强的战斗意志,一次次地将飞机从失控的边缘拉回,确保了飞行的安全。
在地面指挥失去联系、飞行员只能自行处置的危急关头,他们依然保持着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带队干部自觉承担起指挥责任,干部与部属之间、老飞行员与新飞行员之间相互谦让、相互支持,共同面对挑战。最终,在油料即将耗尽的极限情况下,副团长张茂海和副参谋长刘运良等飞行员依然坚持到最后一刻,成功将飞机安全着陆。
尽管飞行员们表现出了极高的职业素养和英勇精神,但事故本身却暴露出了指挥决策、气象掌握等方面的严重问题。为此,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包括驻滇空军某师代理师长崔守昌被免职、成空指挥所当日值班指挥员金陆均空军
少将因负有
领导责任被免去
成都军区空军副司令员职务等。这些处理决定不仅体现了对事故责任的严肃追究,也向全军发出了加强飞行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