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民法》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为杨立新。
图书信息
书名:民法(第三版)(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ISBN:730006353
作者:杨立新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定价:25
页数:0
出版日期:2005-4-1
版次: 1
开本:小16开
包装:平装
简介
第三版修订说明本教材再版之后,又发行两年了。选用本教材第二版的院校和师生以及广大读者都反映本书内容简明扼要,民法原理阐释清楚明确,贴近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都很喜欢。我作为本书的主编深感荣幸,也感谢广大师生和读者的厚爱。按照本套教材编辑部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体例和内容上有了较大的变动。
兹说明如下:一、按照教材编辑部的要求,在教材的每章结尾,添加本章小结和课后练习题。对此,本教材在“本章小结”中,对每章的内容都进行了简要的总结,便于师生和读者掌握本章的要点。在课后“练习题”中,增加了名词解释题,对关键性的名词作出了界定;增加了案例分析题,精心选择了典型案例,围绕本章的内容要点设定问题,提出分析提示要点,便于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掌握本章的内容。二、在每章中的关键部分增加参考案例。全书共选择了60余个典型案例,加以简要的说明,穿插在教材内容之间,使教材的阐释更易于理解和掌握,便于学生掌握教材的难点和要点。三、教材内容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例如,将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完全吸收到了本教材的侵权行为法编中。四、对教材的内容进行了较大的精简,使本教材更适合于高职高专的学生使用。精简教材内容的原则是:凡是本教材已经有详细说明的,其他部分就不再重复;凡是本套教材设置专门课程教材的,本教材不再重复;内容说明过于详细、复杂,不适合高职高专学生阅读掌握的,尽量简化。
具体的精简内容是:(一)在第四编“债权法”中,原教材有较大部分与《合同法》教材重复。因此,在修订中将“债的履行”、“债的担保和保全”以及“债的转移和终止”三章删除。如果需要掌握这一部分的内容,请参阅本套教材的《合同法》一书。(二)由于身份权属于亲属法的内容,应当在《婚姻法》教材中阐释,因此,将原来的“身份权”一章删除,相应的,将“人身权法”一编改为“人格权法”。同时,将原来的“生命健康权”和“其他人格权”两章合并,统一称之为“具体人格权”。(三)本教材第一编“民法总论”原来有“民事责任”一章,其内容既与本教材的第六编“侵权行为法”重复,也与《合同法》教材的违约责任相重复,因此,删除了该章。(四)本教材的第三编“物权法”和第六编“侵权行为法”,由于这两部法的立法正在加快进程,预计2006年初即可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实施,因此没有作更大的改动,待该两部法律通过之后,再进行修订。本教材经过本次修订“瘦身”,内容更为精练、简明,实践性和操作性大大加强,更适合高职高专师生使用。本次修订,由本人进行体系重构、案例筛选和内容删改。
杨立新2005年1月18日于北京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
目录
概述
图书信息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