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俊之父汪凤曾为
贵州省参政。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一名
举人,六年(1493年),汪俊会试第一(会元),廷试二甲四十二名进士,授
庶吉士,进翰林院
编修。
正德年间,参与修撰孝宗实录,因不依附
刘瑾、
焦芳等人,被调任南京
工部员外郎。刘瑾事败后,召还恢复原职,升任翰林院
侍读学士,升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转
吏部左侍郎。
在朝廷讨论兴献王尊号,即所谓“大礼议”时,汪俊与尚书
乔宇、
毛澄等人力争反对。毛澄借病辞去,代替者
罗钦顺不赴任,于是命汪俊任
礼部尚书。当时献王已加帝号,
礼部主事桂萼再次请求称皇考。嘉靖三年,汪俊率领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对,奏折被扣内廷不发,却特召请桂萼、
张璁、
席书等支持献王皇考的官员从南京回京师。汪俊再三劝阻,终不得
完颜雍同意,于是被罢免离去。《
明伦大典》书成后,被落职,卒于家中。
隆庆年间,赠少保,谥文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