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发
全国劳动模范
赵世发,男,1913年出生于五莲县郝格庄寿塔寺村,是全国劳动模范。
1930年,赵世发因家乡遭灾去东北,在辽宁省金县一果园当长工,因管理果树技艺高超,被金县国民党政府授予果树技术员职务。1934年到烟台北侨户村地主果园当长工。
人物经历
1945年8月烟台解放后,赵世发积极参加土改斗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启发贫苦农民觉悟。
1946年,赵世发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8年10月,任得利村(原侨户村改为幸福、得利、新胜镇3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广栽果树,造福后代”。赵世发把自己多年积累的果树管理经验传授给青年一代,果品产量逐年增加。
1952年—1954年,赵世发两次出席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连续3年被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获奖章2枚。
1957年,赵世发被选为幸福果业合作社(幸福、得利、新胜、芝屯4村合并)社长,带领社员拉土压沙,改造果园,全社果品总产量达354万多公斤。同年,被选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出席全国首届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
赵世发倡导科学管理果园,组织青年成立果树病虫害治理和果树修剪研究室,在40亩样板园里进行科学实验,推广先进技术。
1963年春,赵世发代表幸福大队出席华东农业先进单位代表会议。
1974年,赵世发重新担任得利村党支部书记。
因病去世
1983年病逝。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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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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