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秀才。后毕业于广西官立师范学堂。民国初年曾在广博学堂、开国小学、县立高小(
广西博白县中学前身)任教。1921年任博白劝学所所长,锐意推行新教育。创办了一批小学和高小。他采用大力发展高小的办法来推动小学发展、进而在发展高小的基础上,创办初级中学。劝学所改为教育局后,他担任局长,热心推行平民教育,在县城和城厢农村创办多所平民夜校。1924年春创办博白县立初中,为博白教育作出了贡献。1927年他把女子小学并入博白初中师范班,县立高小和博白初中相继招收女生入学,开创了男女同校的先例。他创办了《博白教育》,为县最早的教育刊物。1931年被迫免职,出走他乡。先后到
遂溪县、
东莞市任教育局长。1934年回
广西壮族自治区后,曾担任省立初中毕业生军训第二大队国文教员。又在养利县师范、
隆安县立中学任教多年。1936年起,回
广西博白县中学任教。1940年当选为博白教育会会长。1946年为表彰他对
博白县教育的贡献,特在博中校园建造陶公亭以垂风范。1948年11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