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晓宽
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司长
黎晓宽,男,汉族,1950年9月出生,湖北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司长。
人物简介
黎晓宽,男,汉族,1950年9月出生,湖北人,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毕业,经济管理研究生。曾长期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先后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司处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委员;公平交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处长;商标局副局长;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1996年7月—1998年8月任商标局副局长;1998年8月—2000年4月任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先后在《法学研究》、《经济法制》、《工商行政管理》、《中国工商管理研究》、《学习与探索》等杂志和报刊上发表论文几十篇,编著出版过《经济合同管理》、《经济合同文本格式新编》、《涉外经济合同文本格式》、《中国最新合同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用手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答》、《商标法教程》、《商标注册指南与实例》等著作。
负责事务
在商标局工作期间,主要负责商标审查工作和商标的法律事务,主要有:
1、组织商标法修改论证工作。主要抓了组建《商标法》修改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翻译了13个国家的商标法,编辑了《外国商标法介绍》,同时开展了调查研究,召开了局内外座谈、研讨会,走访了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起草了《商标法》修改试拟稿,为《商标法》的修改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2、贯彻《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着手受理特殊标志注册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并完善了有关管理、审查及注册等方面的程序、文书,保证了特殊标志保护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完善和改进商标审查工作。在负责商标审查工作中,狠抓了商标审查工作的质量,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同时完善了审查细则,使审查员有所遵循。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的具体方法,使审查进度有所提高。
4、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审查人员对审查工作中如何保护驰名商标提出了实施意见,以防止审查工作出现漏洞。
5、研究论证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的适用问题,并与香港和澳门有关部门进行了磋商,取得一定进展。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
目录
概述
人物简介
负责事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