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是指银行为了支持企业的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提供的本外币
贷款服务。
固定资产项目贷款适用于生产
实体型企业,其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过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此外,借款企业必须拥有至少30%的自筹资金,并在贷款人处开设专门用于贷款和还款的账户。
- 借款人在
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若实施贷款证管理,则需持有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如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需持有进口证明或相关登记文件。-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银行的贷款投向。- 项目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 如需政府部门审批,需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外
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
贷款对象应是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借款人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恪守信用,有能力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除自然人外,应按规定办理年度检验手续。- 开设有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和
Inc.的对外股本
权益性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的
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以下情况下,银行将不予发放贷款:- 借款人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确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生产
经营活动或投资项目未获得环保部门许可。- 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存在其他严重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