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启(1584-1654),字尔哲,号绍原。英都人。
万历己酉科
举人。
万历己酉科举人。以才优授山东济东学教谕,改任湖广
枣阳市学教谕,转北京国子监学政,升户部主事,晋户部郎中。后出任
大理白族自治州知府。不久,升云南澜沧道,转洱海道。升
云南省按察使,署左布政(因官员出缺以他官暂理其事,称为“署”)。
崇祯末年致仕归家。洪启胤长期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任官,在加强地方财政管理,减轻百姓负担,加强边防建设,促进云南边陲社会安定等有显着政绩,多次受皇帝封。崇祯初年的一次加封诰文称,启胤任云南按察使期间,加强边防则“设兵盗,峻睿”。管理钱粮则“剔肩劳怨”“志若冰霜”。他的夫人
尤氏“随官耐冷历五载不异”,“退舍而励素丝(纺丝)竟阴”。足见为官清廉。他还“思汰冗清”,裁减官员,减轻百姓负担。诰封启胤为“通奉大夫”(从二品),尤氏赐“恭人”。
清代定鼎以后,
顺治丁亥年(1647),贝勒王抵
泉州市,慕其才“召治两广军门事务”,启胤二次婉谢。贝勒王乃推荐启胤子洪承撰授予潮洲通判(后因除霸害有功升韶庆道)。洪启胤出仕前曾在家设馆教书。书馆靠近一条水沟,故俗称水沟馆,是明代英都有名乡学。他慧眼识英才,免费收家贫缀学的
洪承畴为徒,承畴在启胤的悉心教导下,学业进步很快。他有一篇作文,表现了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启胤阅完,欣喜地写下批语:“家驹千里,
国石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