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如奎,男性,居住地位于
江西省抚州市
宜黄县凤冈镇东门郊外农科所23号。2010年9月10日,钟如奎及其家庭成员在拆迁过程中遭遇严重烧伤事故。
钟如奎的家庭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东门郊外的一栋三层小楼内,拥有三套房产证,分别属于钟如田、钟如奎和钟如满三兄弟所有。2007年,宜黄县政府开始实施河东新区客运站建设项目,该项目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并启动拆迁工作,由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执行。截至2009年底,大多数居民住宅已被拆除,而钟如奎家所在的三层楼房成为最后一批待拆迁对象。
宜黄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透露,针对钟如奎家的情况,当地政府提供了三种安置方案。一是建设一栋七层楼的安置房,位置靠近原址并向郊区延伸50米;二是提供一块30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造三层楼的房屋,地点距离原址下方约1公里;三是为钟家十三口人提供为期十年的最低生活保障。然而,这些安置条件均未获得钟如奎家的认可。为了推进拆迁进程,宜黄县政府向宜黄县供电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停止向钟如奎家供应电力。
2010年9月10日上午,钟如奎的妹妹钟如翠、母亲
罗志凤以及大伯
叶忠诚在警方和城管人员进入家中搜查时遭受严重烧伤。据钟如翠回忆,自2010年4月18日起,他们的住所便已断电,日常生活受到影响。当执法人员声称接到举报称钟家藏有汽油并要求入室检查时,钟家成员与之发生了争执。随后,执法人员破门而入,导致钟如翠等人被迫躲藏或逃离。最终,罗志凤和叶忠诚在楼顶被发现并成功获救,送往医院救治。
钟如琴因重度烧伤从二楼跳下,幸存下来。三名伤者最初被送往
宜黄县医院,随后转移至抚州医院,最终抵达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中心接受重症监护治疗。截至2010年9月12日,伤者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在烧伤中心,钟如奎的家属遇到了宜黄县房管局的一位官员,据称这位官员在事发现场。目前,治疗费用尚未要求家属支付,但预计将达到百万元以上。家属被告知,应先确认医疗费用后再签署收据,未来将视法律规定确定费用承担方。钟如翠表示,全家人都前往
南昌市照顾受伤亲人,而房子仍处于无人状态,仅有嫂子和小侄子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