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时,利丰只从事瓷器及丝绸生意;一年之后,增添了其它的货品,包括竹器、藤器、
玉石、象牙及其它手工艺品,包括烟花爆竹类别。
在早期的对外贸易,中国南方内河港因水深不足不能行驶
远洋船,反之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口水深岸阔,占尽地利。因此,在香港成立分公司的责任,落在冯柏燎先生的三子
冯汉柱先生身上。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利丰暂停贸易业务。1943年,随着创办人
冯柏燎先生去世后,业务移交给冯氏家族第二代。之后,向来不参与业务管理的合伙人李道明先生宣布退休,将所拥有的
利丰股权全部卖给冯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