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程
清朝官员
陈鹏程,清朝官员。曾担任过台湾彰化县儒学训导。作品有《重修台湾省通志》等。
正文
陈鹏程,历史人物。
根据《重修台湾省省通志》记载,他于1756年在台湾担任彰化县儒学训导,主要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品等为从七品。后来在1762年接替前任谢家树,升为台湾府儒学训导。
前任:
彰化县儒学训导
1756年上任
继任:
前任:
台湾府儒学训导
1762年上任
继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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