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轮集团座落在
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南部
新甸镇,组建于1998年10月,所属企业有轮胎厂、热电车间、帘子布车间、再生胶车间、钢丝车间、橡胶
机械加工车间、车队等单位。鞍轮集团的龙头企业鞍山轮胎厂,九七年兴建,九八年开始生产。
主要产品为全钢、斜交载重中重型、轻型、微型工程、工业、农业、摩托轮胎等系列,型号一百余种,,目前在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市、自治区共设立轮胎销售办事处40多处,配备专业销售人员100余人,由于产品质量过硬和一流的售后服务,产品畅销国内外,供不应求。
“产品与人品同在,信誉与名誉共存”,顾客满意始终是鞍轮人的奋斗目标。鞍轮人始终坚信“科技是生产力,发展是硬道理”。鞍轮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正在把鞍轮集团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轮胎城,为振兴民族工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则衰”,经营企业必须要把先做人后做事的位置摆正。在鞍轮,“产品与人品同在,信誉与名誉共存”这个口号不仅仅是挂在墙上,而是已渗透到每个员工的心中。
“鞍轮”牌轮胎系列经国家及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多次检测,产品质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通过了ISO9001国际
ISO9001及中国"CCC"强制性认证。获得了许多殊荣,“鞍轮”牌商标又被评为“
辽宁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