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5月生,籍贯山东莱西,金融学博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辽宁省副省长等职务。
1986年9月—1990年3月 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经理、党委常委,
1990年北京亚运会组委会交通部副部长;
1990年3月—1996年10月国家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首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期间,主持全国“税利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税收制度,参与制定《企业财务通则》。直接参与了1993-1996年全国分税制财政体制、工商税制、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三项重大改革及关税、出口退税等改革方案的制定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
1996年10月—2002年9月
辽宁省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分管财税、金融、社保工作。处理、化解了一批突出的金融机构风险,主持推进了国务院在辽宁全省进行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2002年9月—2008年10月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分管信贷、财会、投资等。主持推动了中小企业贷款、微贷款、中低收入者住房建设、助学贷款等社会瓶颈领域新业务及“走出去”国际合作业务;推进了全行IT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
2009年9月中央第二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主持巡视了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完成《资本市场风险防范专题调研报告》。
自1983年以来,先后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近百篇,主编出版《党政机构改革研究》、《城市交通问题》、《税利分流》、《
中国税收制度》、《转轨时期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与配合》等著作8部。2001年出版个人理论专著《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财政货币政策》。2007年出版体制与政策研究个人文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考》。2009年与
贾康主编出版《中国财税改革三十年—亲历与回顾》。
1985年撰写《对行政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率先提出政府应当委派一个专门机构管理国营企业,实现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一般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分离,从而推动了1988年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作为改革的核心成员之一亲自参与了1994年分级分税财政体质改革、工商税制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1996年关税及进出口税制改革。大力倡导构建我国的“草根金融”体系,缓解生产性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型企业等“草根经济体”的“融资难”问题,从根本上夯实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先后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主编《党政机构改革研究》、《税利分流》、《
中国税收制度》、《转轨时期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与配合》、《中国财税改革三十年:亲历与回顾》等著作,出版个人理论专著《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财政货币政策》。
作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关注改革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五年中,共提出财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草根金融、保障性住房、资本市场、走出去、银行业改革等有关提案共计21项,以专业性和建设性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及业内人士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提案《大力发展草根金融,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获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做题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政协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