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峰,男,1987年6月出生,现任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财务总监职责、
北京星灿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刘延峰任职于河北家兴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刘延峰被乐视网董事会提名为董事人选。同年9月,刘延峰担任孙公司乐视云计算成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2022年1月18日,任
北京星灿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11月,刘延峰已成为限消令对象。
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河北家兴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刘延峰被乐视网董事会提名为董事人选。同年5月,担任乐视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5月6日,刘延峰担任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6月28日,乐视网董事会成员
白冰辞职,刘延峰继任董事长、总经理、董秘。2019年9月,刘延峰担任孙公司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成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2021年7月15日,任乐视鹏展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8日,任
北京星灿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1月4日,刘延峰已成为限消令对象。
2020年8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20)京0105执18829号限制消费令,法院于2020年07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