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校(1483-1543),明代官员、学者,与
李承勋、
胡世宁、余善,并称
南阳郡四君子。其先本
李姓。魏校居苏州葑门之庄渠,故自号庄渠,字子才,一作子材,母为
徐有贞之女。
弘治十八年(1505)乙丑科二甲第九名
进士,授南京刑部
主事,改兵部郎中。嘉靖初任广东提学副使、
江西省兵备副使,改
河南省提学。嘉靖七年(1528)升太常寺少卿,转大理寺。次年,以
太常寺卿掌
祭酒事,嘉靖九年(1530)七月致仕,嘉靖二十二年(1543)卒,年六十一,谥庄简。
魏校私淑
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执尤精,认为,理、气、心,虽岐而为三,但天地间只有一气,其升降往来即所谓理,人得之以为心,故心亦气,气能自为主宰。强调“蕴蓄”、“涵养”,认为古人蕴蓄深厚,故发越盛大,而今人易漏泄于外,故无由厚积而远施。
魏氏著有 《
周礼沿革传》、《周礼义疏》、《郊祀论》、《春秋经世》(一作《春秋经史书》)、《大学指归》、《奕世增光录》、《
官职会通》、《体仁说》、《魏庄渠粹言》、《巷录》、《
庄渠遗书》、《庄渠诗稿全编》等。其学宗
胡居仁;初疑
陆九渊之学为禅,其后又转而“始知为坦然大道”(《
明儒学案》),因而具有一定特色,在儒学中较有影响。
魏校,字子才,
昆山市人。其先本
李姓,居苏州葑门之庄渠,因自号“庄渠”。弘治十八年成
进士。历南京
刑部郎中。守备太监
刘琅藉
刘瑾势张甚,或自判状送法司,莫敢抗者。校直行己意,无所徇。改兵部郎中,移疾归。嘉靖初,起为广东提学副使。丁忧,服阕,补
江西省兵备副使。累迁国子
祭酒,太常卿,寻致仕。
校私淑
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执尤精。尝与余佑论性,略曰:“天地者,阴阳五行之本体也,故理无不具。人物之性,皆出于天地,然而人得其全,物得其偏。”又曰:“古圣贤论性有二:其一,性与情对言,此是性之本义,直指此理而言。其一,性与习对言,但取生字为义,非性之所以得名,盖曰天所生为性,人所为曰习耳。先儒因‘性相近’一语,遂谓性兼气质而言,不知人性上下不可添一物,才著气质,便不得谓之性矣。
荀子论性恶,杨子论性善恶混,韩子论性有三品,众言淆乱,必折之圣。若谓夫子‘性相近’一言,正论性之所以得名,则前后说皆不谬于圣人,而
孟子道性善,反为一偏之论矣。孟子见之分明,故言之直捷,但未言性为何物,故荀、杨、韩诸儒得以其说乱之。伊川一言以断之,曰‘性,即理也’,则诸说皆不攻自破矣。”所著有《大学指归》、《
六书精蕴》。卒,谥恭简。
唐顺之、王应电、
王敬臣,皆其弟子也。顺之,自有传。
魏庄渠督学岭南,以正学迪士,始一二年,校士以文,暨后专崇行检。士未试文而高下进退已有定列,临试止书一破而已。然亲信一二生徒,惟言是用。有林生者,竟以贿败。公尝会十郡之士,讲于司之爱莲堂,有书一韵绝句云:“自疑自失自惊心,却笑斯人巧用心。惟有爱莲堂上月,分明照破此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