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法自1790年起施行,经历了多次修订,最近一次重大修正发生在1980年12月。该法律体系的特点在于实行先发明原则和全面审查制度。美国专利法涵盖了多种类型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
美国专利法在其专利申请和审批过程中采用了先发明原则和全面审查制度。这些原则确保了专利授予的
公正性和有效性。
美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种类多样,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其中,发明专利涉及新的制造方法、机械装置、产品、化学物质及其改良;外观设计专利则针对具有新颖、原创且装饰性的产品外观;植物专利覆盖了通过无性繁殖培育的独特新颖植物品种。
在美国,不同类型的专利享有不同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的保护期均为17年,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则可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在3.5年、7年或14年间确定。所有专利的保护期均从专利授权日起计算。
《美国专利法》是由多位法学专家共同撰写的
教科书,被多所美国著名法学院指定为教材。该书共分16章,详细阐述了美国
专利法的基本原理、专利获取程序、专利资格、实用价值、预期性、法定障碍、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充分披露、专利权利要求、其他防御手段、侵权救济以及国际专利法等内容。这本书不仅适用于学术教学,也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提供了一套全面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