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党锢之祸
第二次党锢之祸
第二次“党之祸”的起始时间是在东汉建宁二年(即公元169年),还没有到广义上的三国时期,而结束的时间已经到了中平元年(即公元184年),广义上的三国时期的开始。第二次“党锢之祸”持续了十几年的时间,可以说是非常漫长。在这个过程当中,不乏为士人求情的人物,比如永昌知府曹鸾刘宏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收押处死曹鸾,然后继续扩大党禁的范围,大量的人被禁锢免官。
正文
永康元年(167年)刘志死,无子,窦太后窦武定策,迎立桓帝从侄刘宏,是为灵帝,年十一,窦太后遂临朝,以窦武为大将军辅政,拜陈蕃为太傅,引用李、杜密共参政事,引起曹节等宦官不满。次年,武、蕃密谋杀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事泄,曹节先发制人,劫持灵帝,颁诏捕武、蕃。窦武自杀,陈蕃被害,其门生、属员多受株连,宦官势焰又张。当时有很多名士为武、蕃讼冤,曹节等自然十分憎恨,乃谋兴大狱、除异己,遂起第二次党锢之祸。
建宁二年(169年),太监侯览因地方官张俭曾检举己过,令其同乡朱并上书密告张俭等二十四人阴谋造反。曹节等藉此劝年幼无知的灵帝布告天下,大捕党人。在长安李膺杜密朱寓荀昱翟超范滂等百余人,大多拷问致死;在地方,稍有名望的人都被指为「钩党」,也有挟私仇而被滥入党籍,牵连获罪而至死、徙、废、禁的达六七百人。
熹平元年(172年),窦太后死,宦官与朝臣对太后是否与刘志合葬又起争议。当时在朱雀门上出现标语:「天下大乱,曹节、王甫幽杀太后,公卿皆尸禄无忠言者。」于是宦官又令司隶校尉刘猛急捕,猛不肯,就以段代之,段捕党人、太学生千余人。五年又诏州郡,凡党人的故吏、父子兄弟及五服以内的亲属,都免官禁锢。此次党锢延续了十余年,直到中平元年(184年)黄巾起事,才下诏赦免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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