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论
文体论
文体论,又称文学体裁论,是指《明诗》以下的二十篇文章,也被称为文学流别论、区分论或文类论。
刘勰的观点
刘勰在其著作《序志》中提到:“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上篇以上,纲领明矣。”他将文章分为文、笔两类,并且在这二十篇文章中,每一篇都严格遵循了这四大纲领,因此形成了独特的分类体系。
分类原则
文体论的分类原则主要体现在对不同文体的区分和定义上。通过对文体起源的研究来阐明其发展过程,通过解释名称来明确其意义,选择合适的文本来确定篇章,阐述道理来概括其主旨。这些原则贯穿于整个文体论之中,使得每一部作品都能够被清晰地归入相应的类别。
目录
概述
刘勰的观点
分类原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