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
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