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外国专家奖励办法》(外专发1990年188号文)的有关规定,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对外国专家的表彰工作,经
海南省省人民政府批准,特设立"椰岛纪念奖"以奖励为海南作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荣获"椰岛纪念奖"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对我省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个人作用显著者;2、向我省传授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方面有明显成绩者;3、在教学、工作中,聘请效益、评估成绩突出者;4、为我省解决某一关键技术难题或提供重要帮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