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
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乡政府驻地南部3.9公里。辖3个自然村,共152户、664口人,以
维吾尔族为主。“拜什托格拉克”系
维吾尔语,意为“五棵梧桐”,因此地有五棵古老的大梧桐树,故名。
1960年为红旗公社农场兰干大队,1965年改为国营红旗农场第十连,1971年改称东方红公社八大队,1978年改为拜什托格拉克公社八大队。1984年建拜什托格拉克村委会。
地势平坦。耕地1489亩,年种植小麦670亩、棉花810亩,年产小麦27.3万公斤、棉花10.8万公斤;有红枣经济林210 亩,产优质红枣;兼作苜、油料等作物;有畜牧业,养畜3282头(只)。有拜什托格拉克小学一所。简易公路通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