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是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所谓检察权,是指依法监督城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全体市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权力,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城市统一、正确实施的一种特殊权力。
2、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和利用职权进行犯罪,最主要是对
贪污受贿罪、
渎职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以及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直接受理的
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本市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力,追究侵犯本市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的人的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