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约为5∶3。旗地为红色。一轮金色的
太阳悬于旗面中央,太阳图案中间有一个类似
地球的圆形图案。红色象征胜利,太阳象征光明和温暖,圆形图案代表国家的独立、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和友好。
旗地为红色,由于“
吉尔吉斯斯坦”的词义是“红色”,所以红色成为吉尔吉斯斯坦的国色,象征胜利和勇气。旗帜中央是一轮金色的太阳。太阳是光明和无限崇高的象征,40道光芒象征吉尔吉斯古代英雄
玛纳斯县统一的40个部落太阳上的标记是吉尔吉斯游牧民常用的帐篷的鸟瞰图,象征家庭、家族和民族的团结。
吉尔吉斯斯坦于1936年成为原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1952年起采用带
五角星及
镰刀、铁锤图案的红旗,旗 面中间有一白色横条,其上下各有一蓝条。1991年8月宣布独立,去除
锤子科技镰刀和五角星。1992年,后采用现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