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1.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4.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发送省政府的文电;办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政府请示、报告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推进
军民融合工作。
8.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9.组织、协调、推进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省政府系统
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
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省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13.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驻地安全保卫、
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省政府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14.管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厅机关本级包含:综合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建议提案处)、秘书七处、秘书八处、秘书九处、秘书十处、政策研究处、经济研究处、发展研究处、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督查一室、省政府督查二室、放管服改革工作处、文书处、
电子政务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参事工作处、省政府接待处、行政处、保卫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办)。
事业单位包括:省政务服务中心(副厅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厅机关服务中心(正县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政府车队(正县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政府机关幼儿园(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政府办公厅文印中心(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