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国债
实物国债
实物国债,又称实物公债,是以货币计值并按事先商定的商品折价,使用实物偿还本金的公债。通常在币值不稳定的情况下发行,以维护债务信用和便于发行。苏联政府曾在1922至1923年间发行实物公债,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也进行了多次发行。
历史沿革
实物国债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有其独特的地位。1949年,广东北江革命根据地北江第一支部曾发行“胜利公债”,以稻谷为本位,分为50、100、500斤三种,年利2分,规定在1950年上半年偿还本利。此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时任国家领导人之一的陈云提出了发行实物国债的方案。1950年底,为了应对财政赤字而不必增加货币供应量,陈云决定发行名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实物国债。这种公债的单位被定义为“分”,每个单位的价值以上海市天津市等六个城市的特定商品的平均批发价为基础计算,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公布。公债分五年偿还,年息五厘,每年支付一次利息。这一举措成功地稳定了人民币汇率,缓解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特征及区别
实物国债与货币国债相对应,是按照不同发行本位划分的两类国债。实物国债的特点在于其价值以实物商品的价格来衡量,而不是以货币形式体现。相比之下,货币国债则是以货币作为计价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并非同一概念,实物债券的相关内容可以在相应的条目中查阅。同时,实物国债也不等同于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后者属于实物债券的一种,而非实物国债。
现代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实物国债变得较为罕见,大多数国债都属于货币国债。在现代社会,实物国债已经很少见到了。
参考资料
实物国债的概述.实物国债的概述.2024-11-23
实物国债.华律网.2024-11-23
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正点财经.2024-11-2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特征及区别
现代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