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
民营企业,成立于2012年5月,坐落于辽宁新材料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5.5亿元,资产总额158亿元,占地4500余亩,
法定代表人为徐波。现有员工2500人,2021年进入
中国石化企业500强。
公司是一家集石油炼制与深加工为一体的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燃油、
芳香烃以及润滑油三条生产线,市场辐射
东北地区、内蒙以及
华北地区、华东、华南等多个地区。原油一次加工及相关配套处理能力可达630万吨/年,主要生产装置有常
减压病、
催化裂化、延迟
碳化、加氢裂化、润滑油加氢、连续重整等22套装置。
生产、销售:氨溶液[含氨\u003e10%]、苯、丙、
丙烯、
柴油[闭杯闪点≤60℃]、二
甲苯、甲苯、
甲基叔丁基醚、
硫、
硫酸、汽油、
石脑油、烷基化油、
液化石油气、异构化油、
碳四、
重芳烃(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生产、调和:乙醇汽油;
批发(无储存):一般危险化学品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溶剂油、丙烷、正丁烷、
丁烷、丙烯、
甲醇、
乙醇、甲基叔丁基醚、1.3-
丁二烯、
环氧乙烷、苯、1.2-二甲苯、
苯乙烯、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2-甲基庚烷;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甲苯、硫酸、
盐酸(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一般危险化学品类:原油(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销售:原油(凭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限经营);
石油化工产品加工:(闪点大于61℃燃料油、
石蜡);销售:润滑油、
沥青、蒸汽、
有机热载体、石油焦、
变压器油、沥青
改性剂、
矿物油(闪点大于60℃)、3#喷气燃料(闪点大于60℃)、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监控、危险化学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
特种设备);石油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的设计、开发、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的研发、销售;石油化工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环保炼化工艺技术研发;船舶污染物清除;管道、
油罐、污水池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8月22日,“2019年中国
民营企业500强”发布,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位列第385位。
2019年9月16日,
辽宁省省工商联发布2019辽宁民营企业百强榜单,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排名第57位。
2020年12月,由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报社与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共同组织实施的研究评价项目——2020“中国能源(集团)500强”榜单发布,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排名第93位。
2023年1月15日13时25分,
盘锦市盘山县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炸起火。经初步核实,已造成2人死亡,12人失联,4人重伤,30人轻伤,伤者已入院治疗。当日,火势已得到控制,余火处于稳定控制燃烧阶段,关联装置、罐区处于受控状态。
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对企业周边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各项指标正常。
截至2023年1月16日,盘锦化工厂爆炸已造成5人死亡、8人失联。接报后,应急管理部持续调度指导现场救援处置,立即作出部署,要求科学救援,核清人数,全力搜救失联人员,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并视频连线调度了解事故情况,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派出的
工作组已抵达事故现场并开展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办)通报
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通报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
春节前夕和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初步调查,暴露出事故企业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重失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安全专项整治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通报强调,各地区、
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立即组织开展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对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强化防控措施并及时整改,对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隐患,立即处置、彻底消除。要持续深化危化品高风险装置设施安全诊断和整治提升,强化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通报要求,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对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事故易发环节部位,逐一落实落细管控措施。要压实
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和准备,严格安全督导和执法检查,全力以赴抓好
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