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行,创立于
宣统元年(1909年),由官银号改组而成,总行设于
杭州市,在上海设立分行。辛亥革命后改称为中华民国浙江银行。
民国4年改组为浙江地方实业银行,额定资本为100万元,官六商四。民国12年3月官商划分,各自营业,官股称浙江地方银行,商股称浙江实业银行,原有上海分行划归商股经营。浙江地方银行总行设于杭州,上海分行至民国24年7月始设立。抗日战争爆发后,总行迁至
丽水市。
太平洋战争后沪行被迫停业。抗战胜利后,总行于民国34年复员杭州后,改为
浙江省银行,完全官股,资本总额
法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