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分为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两级。其中,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负责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并对学校其他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而学院学术委员会则是学院层面的学术决策机构,承担着对学院内部的重大事项提供咨询的重要职能。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对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等进行审定。
- 审议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 评定校内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 评议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教授等聘任人选。
- 提出对学校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等的咨询意见。
- 受理学术争议,处理学术纠纷。
- 指导和监督学校专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 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事项。
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审议本院的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发展规划。
- 推荐本院的校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和基金的人选。
-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建议。
- 根据学校规定,审核本院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并推荐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人选。
- 初审本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或其他重要学术人选,评价本院教学、科研系列重点岗位的拟聘人员,审议本院教师岗位的设置。
- 加强本院学风建设,对学术文化、学术环境、学术氛围、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咨询、论证或决策。
- 为本院制定发展规划和重要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
- 讨论或审议本院提交的其他有关学术问题。
- 对本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就本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
学术机构.湖南农业大学.2024-11-23
委员会概况.委员会概况.2024-11-23
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24-11-23
目录
概述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