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一
原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
陈守一(1906~1995)
中原地区法学家。江苏邳州人。1929年毕业于朝阳区大学。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后因组织被破坏失去联系。1938年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9年重新入党。历任中共信应地委统战部部长,鄂豫边区行署秘书长兼民政处长,襄南专区专员,中原解放区河南行署主任兼豫东南专员。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中原突围,任陕南行署秘书长兼第二专区专员,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第二处处长兼办华北司法干部训练班。以后筹建中国政法大学,任一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司法部第五司司长、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教务长。1954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主任。1981年辞去系主任职务,专任教授,并担任北京市法学会会长、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法学评议组召集人、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并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顾问
1995年11月14日,陈守一逝世。
人物介绍
人物简介
陈守一(1906~1995)
陈守一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发表过《改进高等法律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法律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国法制建设三十年》、《中国法学三十年》、《当前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的几个问题》、《论依法从重从快》等论文;《鄂豫边区减租减息办法浅释》、《边区施政纲领讲话》、《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等专题和专著。卒于1995年11月14日。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司法部第五司(教育司)司长兼中国司法干部轮训班主任和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
1954年改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会长、律师协会会长,参加了民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工作。
陈守一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是一位享有盛誉的知名学者。
人物评价
人民日报》发讣告:称其为中原地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马克思主义法法理学家、法学教育家。
主要论文与著作
陈守一的主要著作有:1981年出版,由陈守一担任主编的《法学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和数十篇关于法学与法制的论文。
目录
概述
人物介绍
人物评价
主要论文与著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