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牢问题
套牢问题
套牢问题是威廉姆森(1979年,1985年)和本杰明·克莱恩、罗伯特·克劳福德、阿门·阿尔奇安(1978年)提出的概念,该概念在经济分析中逐渐被广泛接受,并成为了现代产权学派和不完全合同理论的重要基础。套牢问题的核心在于,当一项交易活动中有一方进行了不可回收的投资,且交易价格无法提前确定,只能在后期确定时,另一方可能会利用前期投资者的投资进行剥削,从而导致投资不足。
合作竞争
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套牢问题无法在市场制度框架内得到解决,唯一的方法是通过整合,即将供需双方合并成一体,从而使外部市场关系内部化。然而,这种一体化的企业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因为它可能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下降和成本增加。实践中,一些国家的汽车行业采用的是基于长期合同的“准市场”模式,这种模式允许供应商进行专用性投资而不必担心被解约或套牢,同时也确保了整车主机厂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取高质量的零部件供应。这种做法在西方国家变得越来越流行,成为了一种普遍的趋势。
案例
重庆市杨武与吴苹夫妇的维权行动引发了广泛关注。他们的行为被称为敲竹杠或套牢,这是经济学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一个典型的套牢交易案例可以帮助加深理解:假设一个项目需要双方各投入100元才能启动,如果乙方不投入,项目无法启动,甲方的100元也无法收回。此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略低于100元的金额,例如99.99元,以便继续投资。这种情况下,甲方会选择支付这笔钱,因为支付总比不支付好。这就是套牢现象。在开发商与当地居民的谈判中,每达成一份协议,开发商就被套牢得更深,因此越晚达成协议的居民可以获得更高的交易价格。这种行为并不涉及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正常的交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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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合作竞争
案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