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传,男,1964年生,
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毕业于
长沙理工大学。曾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8年8月2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罗根传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罗根传决定逮捕。
2018年10月,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根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罗根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个体老板安排打
高尔夫球,收受礼金不登记上交;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根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漠,丧失理想信念,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根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25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罗根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罗根传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