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吕燕妮与霍英东结婚后(霍英东第一任妻子),共生下了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分别为
霍震霆、
霍震寰、
霍震宇、霍丽萍、
霍丽娜、霍丽丽。2020年9月1日,吕燕妮在
养和医院逝世,享年97岁。
吕燕妮生于1923年,在20世纪40年代时嫁入霍家,成为了霍英东(香港知名实业家)的妻子。彼时的霍英东事业还未发迹,而吕燕妮也深得霍母和丈夫的喜爱,在整个家族中的地位特别高。1944年,她与霍英东生下了女儿霍丽萍。之后,她还为霍英东生下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1958年,霍英东与冯坚妮暗生情愫,在吕燕妮的点头同意后举行婚礼。2006年11月10日,她出席了霍英东安葬仪式现场,在长子霍震霆的陪伴下哽咽不已。2020年9月14日,吕燕妮在养和医院离世,享年97岁。
1943年,吕燕妮在霍母的安排下与尚未发迹的霍英东成婚,并于次年生下了女儿霍丽萍。之后,她还为霍英东生下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分别为
霍震霆、
霍震寰、
霍震宇、
霍丽娜、霍丽丽。
吕燕妮丈夫霍英东的二太太为
冯坚妮,1958年与霍英东结婚,共育有3子,分别为
霍文芳、霍文斌、霍文逊。三太太为林淑端,1968年与霍英东结婚,共育有4子,分别为霍显光、霍显杨、霍显强、
霍显旋。
霍英东于2006年10月28日在北京病逝,留下约300亿元(港币)遗产,他在遗嘱内特别定明死后20年不可分家,又委任胞妹霍慕勤、儿子霍震寰及霍震宇出任遗产执行人。2011年12月19日,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即入禀高等法院指
霍震寰不但侵吞家族公司逾16亿元资产,更独断独行分配遗产,甚至强迫家人同意分配安排。此外,霍震宇还要求法庭改为委派退休上诉庭法官罗杰志任遗产执行人,及委派
毕马威调查。
原告霍震宇,被告共有16人,首被告霍震寰(吕燕妮二儿子)和次被告霍慕勤(霍英东胞妹),其余14名被告中就包括霍英东原配夫人吕燕妮。入禀状表明,原告仅要求罢免首、次两被告的遗产执行人身份,其他被告因是遗产受益人被卷入诉讼。
霍震宇争议的资产包括持有家族主要物业的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中350股股份、3间市值最少共7亿元的离岸公司所有资产,以及3个最少存有7.3亿港元、霍英东与
霍震寰的海外联名账户、约9000万元的珠宝首饰及3个保险箱等。2012年,霍家长房亲兄弟争产风波,经过“董梁发功”后,三兄弟震霆,震寰及震宇,以及二房,三房等合共16名家族成员终在8月3日下午4时15分签订“和解协议”。将亡父霍英东约300亿元的遗产中,先扣起100亿元留给二房和三房成员,以每月“零用钱”继续发放给他们。余下的200亿元家财则平均分配给长房三兄弟,估计每人最终各自获得逾65亿元亡父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