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尚默(1562年-1640年),字以时,号元垣,
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1594年(明万历丙辰年)考中进士,先后担任
义乌市知县、浙江同考官和
山东省道
监察御史。在任浙江知县期间,成功平定蜀乱,防御海寇,屡立功勋。后任
四川省、粤东按察司使,最后担任湖广布政使。在湖广任职期间,关心地方平安,兴修水利,储存粮食,并练兵保卫地方。他还敢于直言进谏,多次上书请求惩办
魏忠贤和
崔呈秀等阉党党首,并向朝廷举荐贤臣。在湖广
名宦祠享祀。吴尚默的儿子吴有恺。
吴尚默,字以时、号元垣(1562——1640),明万历丙辰(1594)
进士。历官
义乌市知县、浙江同考官、山东道
监察御史,四川、粤东按察司使,后任湖广布政使。在他为官的地方,做过很多好事,如平定蜀乱,防御海寇,屡有功勋。守湖北承天府期间,兴修水利,储存粮食,练兵保卫地方平安。他还关心朝延大事,几次上书请求惩办为非作歹的阉党党首
魏忠贤和
崔呈秀,向朝廷举荐贤臣等等,敢于直言进谏。入湖广
名宦祠享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