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一般是指
一级医院及以下等级的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和社区医院)。根据国家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第四条,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作为守护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基层医院的服务触角可以伸进千家万户,通过与居民建立长久稳定的关系,帮助居民培养主动健康意识,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这样的服务模式既有利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也符合大多数百姓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正逐渐向多层次、高品质进化。作为百病之首的
心血管疾病、
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诊早治和精细化管理市场需求极大,在很多等级医院以及商业机构早已推出相应的防治服务。与之不匹配的是,大部分的基层医院在创新理念方面仍然有所欠缺,缺少慢病防治专门科室及专人专职,将慢病工作等同于基本公卫任务,加上信息化能力偏弱,让越来越多医院陷入了发展瓶颈。基层医院,尤其是最基层的乡镇卫生所优质医疗资源过于短缺、高精医疗设备贫乏、专业骨干少,导致误诊漏诊率高,临床路径的正确实施难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