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管理局(Hong Kong-Zhuhai-Macao Bridge Authority)是由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006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
港珠澳大桥专责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在“专责小组”和“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起了艰巨的大桥前期工作任务,协调三地政府逐项解决了两岸登陆点、桥位方案、投融资等多个重大问题。
2010年7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成立。管理局将以贯通三地交通、经济、文化的广阔视野,以科学高效的管理思路,严谨务实、阳光运作积极推动
港珠澳大桥主桥的建设,并积极配合大桥各区部分的实施,确保港珠澳大桥的顺利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实现“建设一流的跨海通道,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地标性建筑”的项目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