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3〕1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4〕5号)精神,设置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曾为省人民政府主管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监督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重大播出任务;负责全省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审查;负责境外电视频道的监播管理;审核频道(率)节目设置范围重大调改。
(三)审核乡镇以上广播电视播出(含转播)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审核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制作许可证和核准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
(四)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研究并拟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监管指导广播电视系统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省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宏观规划管理;制定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受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道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六)研究提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广播电视产业市场的监管,推动广播影视经营主体创新体制。
(七)对广东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及省内各广播电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八)负责广播影视外事和港澳台工作。
(九)指导、管理电影生产、制作。
(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荣誉
2024年9月9日,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入选2023年度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优秀组织机构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