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厌恶是投资者对投资风险反感的态度。一般来说,投资者普遍不愿承担风险。对于具有相同收益率的不同投资项目,投资者首先选择风险小的投资项目。为了吸引投资者在风险大的投资项目中投资,必须保证投资项目有较高的预期收益,即付给投资者风险酬金。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总是成正比。风险酬金的数额取决于投资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它可以用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与确定等值(见确定等值)之差来衡量。在金融理论中,这个概念被用来解释投资者的行为以及投资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风险厌恶程度是内生于企业家的一个变量,一般与企业家的经历,性格等因素相关。风险厌恶程度不同,对控制权转移的期望效用会存在不同的判断,从而影响融资结构的选择。本文将企业家风险厌恶程度分为恒定绝对风险厌恶(CARA,Constantly Absolute Risk Averse)和恒定相对风险厌恶CRRA,Constantly RelativeRisk Averse )。前者意味着单纯从企业家自身心理状态考虑其厌恶风险的程度,而与该企业家所拥有的总财富关系不大;而后者是在考虑了企业家总财富的基础上衡量企业家风险厌恶程度的指标,由于中小企业多属私人企业,难以取得这些企业的实际个人总财富,且本文主要分析的是企业家投入企业的初始财富,与企业家总财富指标存在差异。因而,本文在分析风险厌恶程度对企业家融资结构选择影响效果时选用的是隔离企业家总财富数据的恒定绝对风险厌恶指标。关于风险厌恶度(以b表示),存在b\u003c1的风险偏好者;b=1的风险中性者;b\u003e1的风险厌恶者三种情况。以PSL表示风险中立者的控制权转移预期效用损失。控制权转移的效用损失(以bPSL表示)受到风险厌恶度影响,不同风险厌恶度的企业家对于控制权转移的效用损失的
期望值不同,厌恶风险的企业家(b\u003e1)对控制权转移的效用损失的预期较大;相反在b\u003c1的情况下,偏好风险的企业家对控制权转移的效用损失预期较小。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绝对风险厌恶不考虑研究对象目前的富裕程度。相对风险厌恶加入了财富w,也就是说,后者认为
比尔·盖茨和街边要饭的对于风险厌恶程度的看法是不同的。
比如对于抢钱包这个有风险有回报的是,用绝对风险厌恶,两者只要效益函数也就是偏好相同,那得出结论就相同。如果用相对风险厌恶看,即使两者效益函数相同,但是如果一个人比较富裕,那他应该有更强烈的风险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