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法是指有关货币发行及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加强国家对货币的管理,调节货币流通,确保货币的统一和币值的稳定性。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社会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同时也是国家进行经济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工具。因此,货币法必须由国家统一制定并执行。
分类
分类1
货币法可分为静态上的分类,包括通货法、外汇法和金融法。通货法涉及通货的命名、单位、法律地位、发行机构、发行程序、流通及其现金和非现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外汇法则是对外汇的管理法,而金融法则涵盖金融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分类2
此外,货币法还可按照货币运动的层次和顺序分为货币发行法和货币流通法。
分类3至6
除此之外,还有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和保险法等类别。
世界各国货币法
世界各国均有根据自身货币政策和货币制度制定的货币法令和法规。例如,美国、法国、瑞典、日本、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等国在其银行法中对货币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南斯拉夫甚至在1976年颁布了《货币制度法》。这些国家的货币立法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本位货币、货币铸造权和发行权,以及货币、货币发行和信贷政策等。
立法
中国的货币立法确立了货币发行权集中在中央,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并且货币发行量须经过国务院批准。
银行成立
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人民币。公告规定人民币为本位货币,并制定了与各解放区货币的兑换比率,从而逐步回收了解放区的货币。公告还对中华民国时期的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采取了禁止流通、规定比价、限期兑换和坚决排斥的措施,最终废除了旧有的货币制度,消除了历史遗留的货币流通混乱现象,促进了人民币的快速普及,保障了商品流通的顺利进行。1959年,国务院决定收回藏钞,自此,除了台湾地区之外,全国实现了货币的统一。
新货币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各大城市后,人民政府或军事管制委员会明确禁止金银和外币在市场上流通,以巩固和稳定人民币市场,确保新货币制度的独立自主性不受侵犯。中国取缔了金银自由市场,切断了与国际金银市场的联系,使得人民币的价值不受国际市场黄金价格波动的影响。国家对金银生产和销售实行严格计划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经营金银的收购和兑换。取消了外国银行在中国发行货币和垄断外汇经营的特权,并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确定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汇率。1951年3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禁止国家货币进出境,对于携带或走私国家货币进出境的行为,一律予以没收。
命令与规定
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规定新人民币的主币面额为1元、2元、3元、5元、10元,辅币面额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新旧人民币的兑换比例为1元新币兑换1万元旧币。所有货币的计价、支付、单据、凭证、账簿记录等,以及国际间的清算是以新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为了加强对市场现金的管理,1950年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了《货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现金使用的范围,所有国营企业、机关、部队及合作社等,除按规定限额保留现金库存外,所有的现金及票据必须存入银行,并将其作为重要的财经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保护
为了保护国家货币,巩固国家金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4月19日公布了《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对伪造、变造国家货币或者利用谣言等方式破坏国家货币信用的人,根据情节轻重,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1979年7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2条规定了伪造国家货币的刑事责任。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并针对国家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际货币法
原先
国际货币法最初建立了以黄金-美元为核心的货币体系,各国规定了本国货币与美元之间的固定汇率,并实行固定汇率制度,承担维持汇率和金价稳定的职责和义务。其主要功能包括稳定外汇汇率,防止各国竞相贬值货币,提供新的国际流通手段,并通过贷款形式解决部分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问题。然而,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于美国黄金储备减少,引发了美元信用危机。此后,除美国外的其他主要国家也开始对其货币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此外,这个代表资本主义大国利益的货币体系未能反映出经济和政治实力不断增强的发展中国家的权利和需求。
修改
因此,该协定曾在1968年和197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一是引入了“特别提款权”条款,希望通过不断扩大国际储备资产来逐渐替代美元;二是确定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三是废除了黄金官方定价,解除了成员国与该组织之间以黄金进行清算的义务;四是扩大了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尽管如此,这些修改并未满足发展中国家参与货币组织决策的需求,也没有大幅修改相关条款以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主张,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充分向他们转移资源。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正积极致力于建立全新的国际货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