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行署区
1938年于安徽成立的行署区
皖南行署区,又称皖南行政区或皖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存在的省级行政区,存在时间约为3年多。1949年2月,中共中央鉴于皖南地区尚未“解放”,决定暂不成立中共安徽省委,分设皖北区党委和皖南区党委,各自领导党政军工作。同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渡江战役胜利,迅速占领安徽。5月7日,皖南行政公署在徽州屯溪区(今黄山市屯溪区)设立,同年7月迁至芜湖市。1950年2月,皖南行政公署改属华东军政委员会。
1951年12月20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决定,皖南人民行政公署驻地迁往合肥市,与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署办公。1952年1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安徽省委,撤销皖北、皖南区党委。同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由此正式成立,省会为合肥市。在皖南行署区存在期间,曾发生过一次行政区划调整,即1952年8月7日撤销当涂市,其行政区域并入当涂县
正文
一,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四月,设国民政府皖南行政公署。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五月上旬,国民政府皖南行政公署自行解体。
二、1949年5月7日在徽州屯溪区(今黄山市屯溪区)设立皖南行署区,同年7月行署驻地迁往芜湖市。1951年12月9日行署驻地迁往合肥市,与皖北行署合署办公。1950年2月属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8月7日,与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成立新的安徽省,省会驻合肥。
1950 年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管辖区域有两次较大的建制变动:
1950 年3 月28 日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令,撤销当涂市,其行政区域并入当涂县。撤销大通市,其行政区域并入铜陵县。撤销宣城市,其行政区域并入宣城县。
1950 年5 月25 日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又令,撤销芜当专区,所属的当涂、南陵县2 县划归宣城专区繁昌区划归池州专区,湾沚区划归皖南行署直辖。
1952年8月7日合并前皖南行署区:
行署直辖芜湖市人民政府
芜当专员公署辖当涂市人民政府和当涂、芜湖市、南陵、繁昌县人民政府。
池州专员公署辖大通市人民政府和贵池区至德东流镇青阳县、太平、铜陵市、石县人民政府。
宣城专员公署辖宣城市人民政府和宣城、郎溪县广德市泾县宁国市人民政府。
徽州专员公署辖屯溪区人民政府和歙县旌德县绩溪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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