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东山实验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成立于2003年,隶属于越秀区教育局。学校位于
广州市五羊新城商贸发展小区,占地面积7611平方米。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1110名学生和60名在职教职工。其中,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分别有1人和30人。学校获得了国家、省、市、区各类荣誉称号,有30余名教师获得了荣誉称号。此外,学校还被评为“广州市绿色学校”、“
广东省一级学校”和“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东实风采
越秀区东山实验小学于2003年8月挂牌,由原五羊第二小学和五羊第三小学合并而成,地处五羊新城商贸发展小区。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10人,在职教职工60人,其中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1人,小学高级教师30人,获国家、省、市、区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有30余人,“东教之星”及优秀青年教师有8人。学校占地面积7611平方米,是“
广州市绿色学校”、“
广东省一级学校”和“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主动发展教育”是学校研究的主题,是形成特色发展的整体目标,包括教师的成长与学生的发展两个方面。在实践工作中,学校树立了“为学生的发展而教育,为教师的发展而教育,为学校的发展而教育”的理念,并采取了“校本教研锤炼师资队伍,德育教育铸就做人之魂,知识教育开发学生潜能,人文教育塑造完美人格,健康教育赋予生存智慧,创新教育奠定发展基础。”的工作方略,学校办学得以快速发展,社会信誉明显提高。“十五”期间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基于网络环境的基础教育跨越式创新发展研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行为习惯与人格的关系研究》和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实验学校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课题试验基地学校。学校申报的国家级课题有三项已结题,实验研究过程中教师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省、市级奖励的共有207项。其中研究报告获奖五项,学校由教育部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评为“全国教育发展“十五”计划重点课题先进实验学校”,参加实验的教师分别由教育部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中央电教馆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实验总课题组和
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评为课题实验先进工作者的有13人次。更重要的是通过课题实验,充实了校本培训的研究,培养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有情感、有艺术的教师群体。
学校今后五年发展的目标是:以“面向现代化,体现实验性,突显个性化”为办学方向,不断改善物质环境;加强现代学校建设,形成“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优质高效,主动发展”的管理体制;强化主体意识,突显创新精神,建设以道德教育、知识教育、人文教育、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相互渗透的教育体系;构建以学校为本位的校本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完善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和学生发展评价体系;继续走科研强校之路,进一步深化“小学生自主意识和主动发展能力的培养研究”的研究,以和谐的社会化教育环境创设为突破口,形成社会化教育格局和反映“现代化、实验性、个性化”的学校文化,培养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心理健康、知识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学生群体。
荣誉
东山实验小学成为
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基于网络环境的基础教育跨越式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实验基地学校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行为习惯与人格的关系研究》课题实验基地学校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生本教育理论的实践与研究》试验基地学校。学校确立了实施“科研兴校”战略,通过科研带动“名师培养工程”,“质量品牌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教育科研工程”,“人文环保教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构建“主动发展教育”实验学校。
师资详情
东山实验小学目前在职教职工57人,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1人,小学高级教师25人,获国家、省、市、区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有30余人,“东教之星”及优秀青年教师有8人。教师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有52人,占教师总数的91.2﹪。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龄教育。
优秀教师
•董振颐,女,中共党员,小学高级教师,广州大学英语教育本科学历,文学学士。现任东山实验小学副教导主任。从96年毕业至今,我一直站在英语教学的第一线,曾担任英语科组长、区英语中心教研组组长、市特约教研员、副教导主任。从教的9年来,我始终坚守在教育岗位的最大动力就是“爱孩子”。我认为,对于教育者来说,塑造人是一项最“软”性的工作,如果没有“爱”贯穿,是无法深入到学生心田,也难以收到预想的效果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是我多年来从教的宗旨。因此,我坚持用爱心教育学生,以人为本,在教育教学中始终投入无限的激情与热情,用我的“爱心”、“细心”、“恒心”、使每一个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
•徐兴保,男,中共党员,毕业于
南京师范大学,大学本科,获理学
学士,小学高级教师,教导主任。被评为校优秀教师、区优秀教师;获
广州市“九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优秀学员称号;参加了广州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区)级高级研修班的学习。研究课题为《学生主动发展研究》。论文《数学教学课堂提问二法》发表于《
教育导刊》;《分数四则混合运算案例》等9篇论文刊登在校刊和校教师教育论文集《为发展而教育》一书上。自己喜欢的一句格言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
科组风采
语文科:
秦淑梅,杨卫红,刘军涛,林新苏
冯坤虹,叶彩霞,黄雯,杨惜珍
阙秀美,刘彩霞,林晓,谢广萍
少梅,何洁媚,何秀萍,高晓敏
陈淑楷,陈芷君,方可芳,周颖兰
数学科:
郑碧彤,李永强,黄少斌,应虹霞,黄宇雄,喻毅,高立青,吴巧荣,陈利蓉
报帐员:姚静
教辅员:余艳
美术:余庆君,刘晓华
科学自然:陈志雄
东实章程
(经东山实验小学第二届教代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命名于2003年8月,是原东山区实现教育强区后为发展优质教育而创办的一批特色学校之一。学校前称是五羊第二小学和五羊第三小学,合并后办成“主动发展教育”模式的实验小学。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终生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办学原则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
办学效益是: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学校发展。办学策略是: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依靠科学,追求卓越。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使办学行为规范化,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管理规程》的规定及相关
教育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学校地址:五羊新城寺右南三街五巷1号(东校区)
五羊新城寺右南路一街六巷1号之一(西校区)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小学,学校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完全小学,学制六年。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以“三个面向”为指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主动发展教育模式,创一流质量,办特色学校,树立以人为本,发挥潜能,养成习惯,塑造性格,化为精神,形成自觉。
通过培养教育使学生达到“六个学会”: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
社会主义新人;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做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
通过尊重、信任、引导和激励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内在动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表现自己个性和才能的机会与环境,促进学生主动修身,主动求知,主动管理,主动健体,主动参与,最后达到主动发展的目的。
通过实施“从严治校,管理育人;立足奉献,服务育人;改革实验,教书育人”的管理模式,培养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操作、计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使学生具有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比较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具有健康的体魄,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条: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的
汉语言文字,并要求教师、学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第六条:学校在
越秀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七条:学校的校训是:崇德尚美,主动发展,求实创新,追求卓越。
学校的校风是:文明、守纪、团结、向上。
学校教师的教风是:敬业、爱生、善导、严谨。
学校学生的学风是:主动、勤奋、善思、笃行。
学校的校歌是:《奔向现代化的明天》。
第二章管理的体制
第八条:学校由越秀区教育局主管。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
越秀区教育局聘任,校长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要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自身的修养,要有职业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权利和职责如下:
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不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充分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组织管理、发展建设等重大事宜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校长对学校人事有管理权。有权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副校长人选;有权在德才兼备前提下按程序任免学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对学校各类人员的聘任、不聘任、缓聘、解聘。
(三)财经权。校长依法对学校总务处领导和照章管理学校的财务和财产。
(四)教学行政管理权。校长对学校教育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日常行政事务,在不违反上级规定的原则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统筹的安排,如教学安排、教学改革的策划、教改实验方案的制订等。
(五)奖惩权。校长根据有关规定对教职工的工作效果有奖励或惩诫权。
(六)校长在紧急事态和特殊情况下有临机处置权。
校长的主要职责:
(一)团结全体师生员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党委、
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二)组织制订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实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主持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领导学校各处室工作。
(四)领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年级组长、班主任的作用和少先队的组织作用。
(五)领导教学工作。要用主要精力抓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新课程计划的实施,经常了解
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育科研的项目,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教学计划。
(六)领导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关心学生的生活,确保学生的活动总量,保护和促进学生健康。
(七)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学生的劳动技术教育,通过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加强审美教育。
(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领导、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坚持开源节流,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财务开支认真审批检查,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好教职工的生活。
(十)主持制订和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学校配有副校长2——3人,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并分别完成德育和教学任务。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等中层机构,并配有正、副主任。教师分科组、级组,实行年级组长责任制,学科组长负责本组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在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科学分工,民主决策,有效调控,协同发展”的工作策略,利用现代管理的技术和手段实行分层级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实现管理架构运作畅通、高效。
在层级管理中分条、块管理。条:分教育(德育)、教学(含教务)、后勤三线管理。块:按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主任——级(科)组长——教师的层级进行块状管理。学校制定管理网络图。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责任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由校长聘任,聘期1——3年。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不聘或安排转岗。
第十三条: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实行保证监督作用。
为保证党的各项政策、法令及上级指示得到顺利贯彻实行,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顺利实施,学校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与决策。
第十四条:校长要充分保障、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的建议与意见,实施民主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氛围。教职工应服从校长领导,认真完成教育与教学工作,教好书、育好人,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生存。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学校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按省级标准建立和健全学校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对师生实行评价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每学期末对学校领导、教师、职工、学生进行评价、考核,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学校视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设立绩效工资奖。
第十七条: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学校接受
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3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主要工作,学校要把教育教学工作放在首位,所开展的一切活动都应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育人先育德。建立校长德育负责制,教职工积极参与,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管理格局。学校安排一名副校长主管德育工作,中层干部由教导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主抓德育,建立学校——社区——家庭的德育教育网络。
第二十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德育工作文件规定,健全德育机构、队伍、教育网络、教育基地,制订切实可行的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德育工作新体系。
第二十一条:每个班配备正、副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
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问题,协调多方面的力量实施教育管理。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二条:老师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运用激励手段,充分肯定学生的成绩和进步,实施成长记录方式,提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坚持人本教育观念,体现教育走向生本,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形成扎实的知识基础,培养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十四条:各科教学要依据学生的认知和自身发展的特点,把握课程与学生身心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基于学生发展,为学生发展而教育的新的课程理念,针对学生的差异,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充分的发展,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实验小学教育理念。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上级颁布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开发适应学生发展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努力创造适合于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教学氛围和温馨舒畅的人际氛围。
第二十六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科研兴校,科研育师”的观念,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
越秀区教育局制订的《教学管理规程》和学校制订的《东山实验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做好备、教、改、辅、考等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实行质量检测,确保学生合格。各科教师要将教育好学生为己任,对学生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教学中,老师不得向学生推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辅导资料,不能向学生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第二十八条:建立教学开放制度,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学校要认真接待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的教学投诉,认真做好调查、分析、整改工作,保证学校在社会的信誉。
第二十九条:学校要求教师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查评价工作,按教研室的要求做好单元检测及质量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学业辅导,树立学生的信心,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第三十条: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控制在6个小时。课余、晚上、节假日不安排学生集中补课或上新课。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能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十一条:学校要严格执行
越秀区教育局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的工作,任何教师不能自行调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4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二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师实行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对教师聘任实行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每年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强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树立奉献意识。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重视教师的发展,鼓励教师继续教育,使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学校将实行校本培训(教研)和教师继续教育学习考核制度,创造条件提高教师业务。学校将启动“名师培养”工程。
第三十五条:学校将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条件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对教学中有突出贡献的实行
特殊贡献奖,对表现特殊的将报政府部门予以表扬或嘉奖。学校每学期按奖惩制度对教师实行奖励。
第三十六条:学校对教师的师德实行管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者将按规定处理。对教师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鼓励教师做优秀的人民教师。
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学校将按教育局规定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服务区域内招收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学校招生服务区由教育局统一划定。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的学生,即建立本校的学籍,学校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
第三十九条:外籍学生入学,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查核有关证件,并填写“非穗籍学生入学登记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随班就读。对外籍学生入学将按有关教学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必须持有医疗单位证明),在报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后,才准其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复学时可按其实际学习成绩情况,征求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班级就读。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就读,严禁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做好复学工作,确保学校非正常辍学率为零。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
残疾儿童跟班就读工作,帮助找到适合的学校就读或接受入班就读。
第四十三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教学组织为单式班,班级不得超过52人,学校将逐步减少班级学额,实现小班教学。学校规模控制在30个班以内。
第四十四条:学校将从德、智、体、美、劳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第四十五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
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分别实行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不能开除学生。学生有申诉权,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向校长及上级
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第6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七条:学校后勤工作本着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工作要尽职尽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十八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将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依照管理权限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经费和政策性支持。
第四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法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不乱收费,学校要公开收费项目。
第五十条:学校校舍、场地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学校对校舍、校产实行责任管理。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将依法对侵权行为者实行起诉,直到挽回财产损失为止。
第五十一条:学校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财产管理员对校产实行责任管理。固定资产实行帐、物、卡管理,坚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及时做好变更和增减手续。
第五十二条:坚持物资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对
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立健全的制度,提高使用率,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损坏、丢失学校财务者要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处分。
第五十三条:校园建设要突出人文精神,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做到“文化立校,环境育人。”学校要做好绿色环保教育,实施“人文环保教育工程”。
第7章 卫生保健及学生安全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校医疗室和卫生保健老师,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第五十五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建设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学校要不断完善校园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设健康教育课,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
食物中毒,严格按上级部门的部署做好流行病的预案工作。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结束学校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校园
学校地址:五羊新城寺右南三街五春风路巷一号(东校区);五羊新城寺右南路一街六巷一号之一(西校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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