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直隶是明称直隶于
京师的地区,明朝
行政区划,相当于一个北京市、
天津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省、
山东省的小部分地区。为区别于直隶南京地区的南直隶,亦称北直隶,简称北直。清初,改北直隶为直隶省。
元代为大都路。洪武元年(1368年),改置北平府,同年属山东行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永乐元年,定为北京,为行在,同年更名顺天府,十九年(1421)迁都于此,改北京称
京师;洪熙元年(1425)复称北京行在,正统六年(1441)复称京师。府城分为大兴县与宛平县。
元代时为广平路。洪武元年改置广平府,府城驻永年县,同年属河南
行中书省,二年改属行省。
元代时为
永平路。洪武元年属山东行省,二年改置平府,同年改属行省;四年更名永平府。
元属上都路顺宁府,
洪武四年废,并废倚郭永兴县;永乐十三年于保安卫城复置保安直隶州,直属六部;
景泰二年自涿鹿山下徙治东北雷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