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樊是明朝历史人物,康王朱常的嫡第二子,也是明朝第九代荆王。他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十一月父亲去世后,被任命管理荆府事务。三年后,他正式被册封为荆王,成为第九任荆王。他在位期间长达22年,在
天启二年(1622年)过世,谥号定。四年后,他的儿子
朱慈烟继承了他的王位。
荆定王朱由樊(?-1622年),是康王
朱常泴嫡第二子,明朝第九代荆王。朱由樊于万历十七年(1589年)封世子,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袭封荆王。他在位十二年,在天启二年(1622年)过世,谥号定,四年后其子朱慈烟就嗣位。
万历十七年(1589)四月,朱由樊被册封为荆世子。万历二十三年(1595)四月,迎娶
蕲州镇大户李家女儿
李姓,被册封为荆世子妃。
万历四十七年(1619)十月,荆王朱由樊向朝廷“捐禄二千两助饷”。
天启元年(1621)闰二月,荆王朱由樊再次“助饷”,皇帝“嘉其忠义”。
在位二十二年。天启二年(1622)三月,荆王朱由樊病逝,皇帝辍朝三日,派遣官员前往荆府治丧。后赐谥曰“定”,荆定王。荆定王原葬
武穴市朱老坟,后迁葬石鼓河胡家寝(今
蕲春县刘河镇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