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央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建议。
二、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门,需要大家共同来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是: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重点是组织好群众性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委要与
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相通报情况。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部署总结工作,研究讨论重要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出席会议人员:中央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同志列席。
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必要时可请
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同志出席。
六、各地各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请示报告,直接报送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涉及
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可在报送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正部级机构)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央文明办的官方门户网站是
中国文明网。办公室主要任务是:
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
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四、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
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