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整合了原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责。
2018年1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承办部省(区)共建项目。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现任领导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20日官网显示
获得荣誉
2022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2023年2月,荣获区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党课比赛二等奖。
2023年9月1日,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颁奖仪式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荣获最佳贡献奖。
参考资料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12-20
领导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12-20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12-20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设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12-20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12-2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