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指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
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一种经济形态。它是历史上新型的商品经济,不同于以往的简单商品经济和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仅存在于社会主义联合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交换,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需求的满足。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提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所有的生产资料将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财产,整个社会将作为一个统一的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运作。他们认为,随着这种转变,劳动产品不再需要用于交换,而劳动的价值也不会体现出来。
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的实践中认识到,在过渡时期,为了保持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有必要保留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他强调共产党人应该重视商业活动,将其视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
斯大林在其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阐述了他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看法。他认为,在当时
苏联存在的全民生产和集体农庄生产这两种基本形式下,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仍是国民经济中有益且必要的因素。他还指出,
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品生产,不会转化为
资本主义,而是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巩固。斯大林还认为,在苏联
社会主义经济中,消费品是商品,而生产资料则只是在国家内部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其本质并非商品。此外,他强调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依然是客观规律,尽管其作用范围有限。
中国的
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1984年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再次强调了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实现生产社会化和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 商品关系的范围不同于
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许多要素在社会主义国家并不被视为商品。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否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模糊,导致对其作用的低估和限制。然而,无论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还是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都表明,限制商品经济不利于
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相反,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有助于
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满足。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经济体,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关键,因为它涉及到农村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型,以及城市经济如何更好地适应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