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厅最初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设立,旨在加强清政府对这一地区的行政管理和控制。当时,热河地区的主要居民点是一座小村庄,而蒙古人在此拥有大片的牧场。随着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避暑山庄的建立,热河地区逐渐成为清朝皇帝夏季避暑的重要场所。这种皇家活动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人口和耕地面积显著增长。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清政府在
雍正年间设立了热河厅,作为地方行政机关。然而,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热河厅更名为承德州,由
知州负责民事事务,同知处理旗务。
乾隆七年后,热河厅再次恢复原名,并在乾隆四十三年升格为承德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