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宇,男,汉族,1970年2月生,河北昌黎人,1992年6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
1992.06—2001.12,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干部、机关团委书记(副处级)(其间:1995.04—1996.04,挂任甘肃省广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6.09—1998.12,参加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商业
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12—2014.08,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秘书一局会议处、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处长、副巡视员、副主任(2007.08—2012.07,在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其间:2011.04—2011.09,在国家信访局挂职锻炼)。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1月
补选)。
2023年3月15日,
鹤壁市召开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赵宏宇同志任中共鹤壁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23年3月16日上午,鹤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赵宏宇同志为
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4年1月6日,
鹤壁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赵宏宇同志任中共鹤壁市委书记。
2024年1月9日,鹤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表决,接受赵宏宇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补选赵宏宇同志为
河南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