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发科,男,汉族,湖南益阳人,1964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三级警监。
2006年1月——2009年3月,任
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处长;
现任湖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人物履历
1981年09月——1985年07月,在重庆市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八一级学习;
1985年07月——1989年01月,在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任科员;
1989年02月——1990年01月,任沅江市复兴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
1990年02月——1990年10月,在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工作;
1990年11月——1993年05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法制科副科长;
1993年06月——1994年06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法制科科长;
1994年07月——1995年11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1996年03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
1996年03月——1997年12月,任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年01月——1999年05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
1999年06月——2001年02月,担任湖南省公安厅副处级侦查员,并在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预审支队负责;
2001年03月——2005年12月,任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副局长;
2006年01月——2009年03月,任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处长;
2009年04月起,历任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衡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湖南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湖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等职;现任职位湖南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13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徐发科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